专注领域
Focus areas
PATENT REEXAMINATION AND INVALIDATION
专利复审与无效

----专利复审
中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专利无效
中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
专利法第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的定义)第二十条第一款、(未经保密审查)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说明书应当清楚、完整,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外观设计的的图片或照片应当清楚)第三十三条(修改不得超范围)
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独立权利要求包含必要技术特征)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分案申请不得超出原申请范围)的规定,
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等)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获取更多信息请与我公司专利部联系:dfsb@dfsb.com.cn